中新网山西新闻11月29日电 (杨静) 日前,海关总署发出公告,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取消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否会影响到境外客户的清关?怎样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呢?”山西炭晶工贸有限公司海关联系人张蕾向太原海关所属晋阳海关提出疑问。
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中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的经济体,欧盟、日本、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等给惠国(地区)已陆续宣布停止对中国给予普惠制待遇,但不少企业仍按之前开展外贸业务的惯例及境外客户要求,申请出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及信用证结汇。
针对这种情况,晋阳海关积极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微信群或在报关业务大厅主动宣传,为企业答疑解惑,并根据海关问卷调查结果,为签证业务量较大的企业针对性开展政策宣讲,根据企业需要对出口上述国家的货物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同时,为了方便企业,大力推进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和自助打印审签模式,全流程优化原产地证书的申领签发,进一步降低企业间接运营成本。
在此基础上,晋阳海关还结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实施在即的情况,提前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对RCEP等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情况的认知度,提前熟悉RCEP原产地证书和声明的申领程序、证明材料等要求,多措并举,准确给予进口享惠,及时提供出口签证服务,助力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