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3日电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去年以来,方山县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排查举措,确保农村饮水持续安全。
该县建立健全长效排查机制,各镇确定一名副职为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镇的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协助镇级管理责任人搞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各村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村内饮水安全的日常排查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干部按照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同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乡村两级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排查“135”制度和解决问“710”制度,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查核实渠道。“135”即:村干部或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乡(镇)干部三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对确需帮扶的,移交县水利局;县水利局五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710”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集体研究决定;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最大限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人常管,有人常抓,有问题常处置,有情况常落实的目标。(完)(杨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