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山西省立法促科技成果转化,高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11月29日,新修订的《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39条,归纳出八项具有山西特点的事项,将其纳入优先支持范畴。其中包括能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企业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利于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为能源革命提供技术支撑的;能够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建设质量的等内容。
《条例》突出并细化保障科研人员50%的收益下限;科技成果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下放;强化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多元化;简政放权、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等六方面内容。
省科技厅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积极发展新动能,为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记者 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