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8日,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通过完成全市10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效改造,我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三项主要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提效改造前,我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能够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地表水V类标准比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更为严格: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简称 COD) 由不超过50mg/L变为不超过40mg/L;总磷由不超过0.5mg/L变为不超过0.4mg/L;氨氮由不超过5mg/L变为不超过2mg/L。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的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每日处理污水15万吨。由于其采用先进的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能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该项目于12月1日进入商业试运行。最新监测数据显示,随着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以及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金世纪阳光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等项目的完工或投入运行,温南社断面水质虽仍是劣V类水质,但水中主要超标污染物氨氮同比降低了75.54%。
我市要求,要全面开展汾河各类排污口排查整治,对汾河流域排污单位和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投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汾河太原段水质持续改善。(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