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川县纪委监委对陵川县崇文镇沙上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侯拥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拥军身为共产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购物卡,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在该村扶贫移民安置小区修建中,改变阁楼设计并销售给贫困户,损害了贫困户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扶贫移民安置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实施扶贫移民安置小区工程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侯拥军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陵川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拥军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沙上头村村委主任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侯拥军简历
侯拥军,男,汉族,1970年5月5日出生,陵川县崇文镇沙上头村人,高中文化程度,200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3月至2007年11月,沙上头村村委主任;
2007年11月起,沙上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