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情侣们,明起可预约领证啦!
时间:2020-02-23 20:22:49 | 来源:城区微民政
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城区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晋城市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月24日起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并实行预约登记办理。实行预约登记疫情防控期间,来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均需要预约,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电话提前进行预约,城区婚姻登记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和每天预约受理情况,积极调控登记数量,引导当事人分段进行登记,避免人群聚集。具体如下:1、预约方式(仅限电话预约)城区婚姻登记处预约电话:0356-25815992、办理业务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人需要提前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准备好,等待工作人员告知具体办理时间。办理结婚登记需准备的材料:①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②当事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合影彩照三张(红底);③离婚的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④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注:户口本需提供个人页及户口首页,户口页的婚姻状况一栏必须与当事人现在的婚姻状况一致(未婚、离婚、丧偶);法院判决书需提供法院生效证明。办理离婚登记需准备的材料:①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②当事人结婚证;③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④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各2张(红底);⑤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注:户口本需提供个人页及户口首页,户口页的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是(已婚、有配偶、再婚)。现场办理须知1、登记当事人根据电话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城区婚姻登记处,若提前到达请在室外等待,超时者将推延至当日最后一位办理。2、疫情防控期间,请前往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朋友做好佩戴口罩等自身安全防护,配合婚姻登记处做好体温检测、消毒、人流疏导等防控措施。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办理登记,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行劝离。亲友尽量不要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3、登记当事人若相关证明材料不齐不符,向工作人员咨询完毕后,请择日再约。暂停颁证仪式疫情期间,城区婚姻登记处暂停结婚颁证服务,不举办集体颁证仪式。主动推迟登记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正处于居家观察期的市民,请在观察期结束后再进行婚姻登记办理。 晋城市城区民政局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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