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怡辛欣通讯员杨宇雨)据110报警平台统计,从1月20日至2月29日,我市共接到涉疫类刑事警情142起,其中涉嫌诈骗115起。3月4日,我市警方借案普法,剖析了这些案件可能涉嫌的五类犯罪。
根据接警情况,警方以常见的网上售卖防疫物品为例,指出可能涉嫌以下犯罪。
一,假冒商标。售卖的口罩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商标是假的,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高可判刑7年。
二,价格过高。售卖的口罩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价格过高,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只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赚取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就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售卖的口罩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可能涉及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四,售卖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等。如售卖不符合标准的医用 N95 或医用外科口罩,有可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此罪无销售金额限制,只要涉案口罩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构成犯罪。
五,虚构货源信息。没有正规进货渠道,又在网上售卖口罩等,收了钱不发货或根本就没货,售卖金额超过3000元就可能涉嫌诈骗罪。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如遇诈骗电话,可在“腾讯手机管家”中做标记;如在 QQ 和微信上遇到诈骗信息,请通过客户端或“腾讯110”小程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