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03月20日)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及时控制传染源,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严格境外入晋人员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所有境外入晋人员全部在目的地县(市、区)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
二、所有境外人员在入晋前,要主动与目的地县(市、区)境外入晋人员接站转运工作专班联系人取得联系,报告回晋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确定接站时间和对接方式。工作专班联系方式可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境外入晋人员如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入晋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用最短时间、最简流程到达目的地,不得在中途逗留。
四、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在落实陪护人员防护条件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五、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单位法人责任和社区责任,坚决制止境外入晋人员未集中隔离或隔离期未满进入社区、单位和家庭。
特此通告
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