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03月29日)
3月2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日前就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下发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清明节期间,我省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鼓励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疫情后祭扫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
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对办理遗体拉运、冷藏、火化等骨灰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实行严格的人数时段限制。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由工作人员代替群众统一祭扫,并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替代性祭扫服务。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应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并强化清洁消杀等防控措施,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消除防疫隐患。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积极引导群众不到现场祭扫,有效管控零散祭扫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点、散埋坟地等要压实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居责任,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祭祀等行为,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严禁祭扫群众扎堆聚集、扎堆祭祖,严禁在山地林区使用明火,严防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倡导网络等新型祭扫方式,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代理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产品选购等在线服务项目,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鼓励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疫情后祭扫、挂黄丝带、寄心语卡、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对预约申请参加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记者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