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境)外返晋人员和武汉返晋人员管控的通告
时间:2020-04-13 11:22:18 | 来源:晋城城区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巩固我区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现就加强国(境)外返晋人员和武汉返晋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做好个人情况报告。3月15日以后国(境)外返晋人员和4月8日以后武汉返晋人员,在返回之前,应提前联系所居住村(社区)和工作单位,告知本人及同行人员出行方式、到达时间和14天之内的旅居史、健康状况,到达我区后,立即向所居住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二、加强信息登记。各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辖区各法人单位,要加强对3月15日以后国(境)外返晋人员和4月8日以后武汉返晋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逐人登记。三、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在第一入境点接受14天集中隔离的国(境)外返晋人员和4月8日以后武汉返晋人员,返回属地后,需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的采样送检,24小时内出结果,同时居家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若检测结果为阴性,指定专人负责对其施行14天健康监测,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记录;若结果为阳性,按相关规定执行。四、落实隔离措施。在第一入境点接受7天集中隔离的国(境)外返晋人员,在点对点接回后要继续集中隔离7天,连续隔离满14天后,按上条执行。五、配合进行健康管理。相关人员要自觉配合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开展的健康管理,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立即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尽快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晋后14天内,合理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外出,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广大群众如发现3月15日以后国(境)外返晋人员和4月8日以后武汉返晋人员未及时申报、未进行核酸检测,或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镇(街道)报告,也可直接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56-3034979晋城市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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