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记者何宝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31日消息,据我省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的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存在5批次的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相关消息为:绿佳牌,型号为TDT002Z,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为天津绿佳车业有限公司;兴世达牌,型号为TDT28Z,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为天津市兴世达自行车有限公司;金箭牌,型号为TDT2907-1Z,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为天津金箭电动车有限公司;欧派牌,型号为TDT16Z,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为天津美派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五羊牌,型号为TDT18Z,标明的生产企业名称为天津市兴世达自行车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为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其中,车速限值不合格会因车速过快引起前制动力增加,进而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严重情况可能造成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而发生断裂,对骑行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电气装置不合格容易出现电气线路短路等异常现象,引发电线局部积聚热量,从而导致电线高温老化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