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正式入围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名单,这意味着作为省会城市,我市将获得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领域。业内人士称,此举将为我市房屋租赁市场提供强大的“活水”,有利于推动我市大步迈向“住有所租”的时代。
壮大租赁综合平台上线
据专家介绍,我市近年非常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早在2018年,我市就被列为我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我市建立完善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在建立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方面,我市将整合供房、承租、撮合、融资、服务等五大流程,为服务监管机构、售转租房地产企业、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房地产中介、个人等五类主体,提供身份认证、房源验真、租客信商评价、住房价格指数、租赁指数等数字化服务。
据了解,去年国内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不少城市把组建和扶持国有租赁公司列为培育租赁企业的重要举措,将空置的商业、办公等存量房屋改造为租赁住房的现象十分普遍,以往“重购轻租”的房地产行业正在逐渐转变。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2018年我市被列为山西省重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又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城市。为此,市房管局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培育住房租赁供应主体,依托现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开展规模化租赁经营。
安排24亿资金支持发展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要求,用3年时间,中央分批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按照住建部公布的额度,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每年至少获得奖补6亿元。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
“太原是省会城市,3年示范期将获得24亿元资金支持,这样强大的支持力度有助于我市从建、购、改、租多点发力,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省房协的相关人士称,省会城市对人才的虹吸效应会持续发力,人口也会不断聚集;此外,在人口及产业导入的预期之下,城市的租赁需求也会上升,可以说,太原的住房租赁市场会越来越火。
安居政策性住房租起来
人才是城市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我市不断放大招吸引人才,如何解决引进人才的居住问题?外来务工创业人员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如何让“新市民”住有所居?这需要培育长期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让“新市民”实现安居梦。
“我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试点,除了承担国家级试点工作外,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也任重道远。这需要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住房租赁市场情况,确保科学有效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高质量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张浩表示,“由政府给予政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是个可探索的路子。政策性租赁住房可为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住房,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在物业管理方面要有明确的要求,同时也需要提供教育、医疗资源的配套,保证承租人入住后的居住感、幸福度与普通商品住房一致。”
记者贺娟芳
原标题:太原入围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发展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