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太原市教育局通报一起校园刑事案件,要求学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迅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针对学生矛盾、刀具危险品管理、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近期,太原市一所民办学校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一人死亡,影响恶劣,教训惨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学校要迅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针对学生矛盾、刀具危险品管理、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隐患清零;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安全设施、安全制度、责任落实等进行专项检查,做到隐患排查无漏洞、无死角、无盲区。各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宿管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为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严格各岗位“一岗双责”落地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及其他涉校人员如临时工、保安等携带刀具等危险器具的管理,禁止学生携带各种刀具进入校园;要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工作室”的作用,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持续深入开展心理健康“七个一”活动,加强毕业年级、学习困难、单亲家庭、特异体质等学生的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有心理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太原市学校要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抓手,强化课内课外协同,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抓住新生入学、“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课时、计划、教材、师资”四落实;充分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化解校园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让学生在实践、互动、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报记者 田凤凤
原标题:太原严禁学生带刀具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