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城县纪委监委对阳城县润城镇润城村原报账员张春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春胜身为共产党员,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资金。
张春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和职务侵占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阳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春胜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春胜简历
张春胜,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阳城县润城镇润城村人,高中文化程度,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润城镇润城村报账员;
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润城镇润城村村委委员、报账员;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润城镇润城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报账员;
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润城镇润城村报账员。
[编辑: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