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5日,根据《晋城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层层推选、逐级评定,在六个县(市、区)评选出了十个有较大影响且案卷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以奖代补”。
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市司法局于今年7月出台了《晋城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晋城是我省首个在市直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以案定补”制度的市。
为保证评定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在各县区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中,依据其特长抽取了四名人民调解员分两组对案卷进行集中评定。统一标准,同一尺度,确保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针对本次案卷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司法局组织评定组对每个调委会、每一本案卷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于评定会后向各调委会进行反馈交流。通过问题反馈,让人民调解员认识到自己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杜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