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沁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经过几年的不断推动、不断探索,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日前该县人社局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持续推进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推进沁水县养老保险制度层面与全省实现“六统一”。一是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二是统一缴费比例;三是统一缴费工资基数和养老保险待遇统筹项目;四是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五是统一经办规程,执行全省统一经办规程;六是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用全省社保系统。
改革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由原来按工龄按一定百分比计发退休待遇的办法,改革为按国家统一政策与个人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社会平均工资等挂钩的新的计算办法,2020年8月起,已有872名退休人员全部按改革后的计算办法领取待遇。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按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4%建立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全额单位实行虚账管理、差额自理单位实行实账积累。2020年3月完成职业年金计息、上解工作,从2020年5月起该县部分退休人员开始领取职业年金,成为全市第一批领取职业年金的退休人员。 (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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