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武佳)12月22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2020年起,由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将统一实行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下放各市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逐步推进电子证书的发放。同时,鼓励各市、各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制度。我省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按规定自主评审的高级职称电子证书依托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办理。各自主评审单位申请制作电子印章后,可通过移动端或PC端实现在线制作电子证书,证书效力等同省人社厅确认的高级职称。据悉,高级职称电子证书采用二维码、电子印章等多重数字化防伪,面向各类单位和办事群众开放证书信息查询和核验服务。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空间”——“我的证照”,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另外,对因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补办证书的,不再补办纸质证书,由原证书持有人通过山西省政务服务网“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事项在线提出申请办理,经省人社厅证书核发部门审核批准后,转入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制作电子证书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签发,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