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今年开始实施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了解,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税务机关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此外,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据《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