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认定30个,每个奖励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卢科、通讯员刘洋报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标准及认定奖励暂行办法,明确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标准、认定程序、资金奖励,进一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创建。其中,今年将认定30个,每个奖励10万元。
该办法指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重点围绕行业、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养和研修、进行项目攻关、解决生产难题等来布局,主要依托市内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密集、职业(工种)集中的部门或实训基地建设。今年,市财政支持建设3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1月1日—15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向当地人社部门自主申报。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财政项目资金扶持,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本级就业专项扶持资金中列支。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基地对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加速传承和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财政部门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消其称号,收回牌匾、证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