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出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从全覆盖向有效性提升,提供了遵循和指南。
《细则》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联合抽查检查,即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采取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联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的多项检查事项一次完成,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全市的联合抽查活动。
《细则》指出,部门联合抽查活动实行全程网上留痕,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每年年初制订并公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年度计划应当明确抽查任务、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实施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牵头与配合部门等内容。
《细则》明确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流程,要求发起部门根据年初确定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定检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部门负责召集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检查,按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要求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发现抽查检查对象涉嫌违法的,依法立案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张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