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
常青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本报讯 记者李广瀚、董亮、范天锡、陈栋、韩艳帅报道:2月25日,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常青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康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张志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震,市委副书记姚逊,市政协主席、副市长冯志亮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范丽霞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常青、辛艾艾、荆俊明、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史晓莉、窦三马、王学琦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322人,出席26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表决通过辞职事项,随后进行选举。各位候选人分别与代表见面,与会代表填写选票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会场设有秘密写票处。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结果已经主席团确认有效。根据选举结果,常青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光辉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建康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组织下,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