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史娇星) 3月26日上午,2021年“3·28晋城慈善日”动员大会暨晋城市慈善总会二届理事会五次会议,在阳光大酒店二楼召开。会上宣布,3月28日在全市启动 “3·28晋城慈善日”社会捐助活动。
会上审议通过了《晋城市慈善总会2020年工作报告》和《晋城市慈善总会2020年财务工作报告》。“3·28晋城慈善日”期间,我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全社会提倡单位家庭或个人建立慈善微基金,积极倡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联合市慈善总会设立各类慈善救助项目。所募善款将全部用于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单位、家庭或个人都可以建立慈善微基金。单位以每年10000元为起捐点,家庭和个人以每年100元为起捐点,即可冠名设立慈善微基金。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晋城市慈善总会章程》的前提下,捐助人可以自主选择救助对象或慈善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科学灵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