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范珍)3月31日,记者从省水利获悉,该厅已印发《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称《要点》),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做好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结合省情,针对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了三大工作要点、21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督导问责力度。二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监管,加强水旱灾害防范、厅直属单位安全管理以及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以及培训、考核工作,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水利行业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化风险防控,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