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薄鸿)省应急管理厅4月8日下发通知,责令发生安全事故的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并撤销其二级标准化等级。4月6日,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省应急管理厅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责令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从即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顿,时间不少于1个月。当地应急管理局同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同时,撤销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二级标准化等级。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原标题:省应急管理厅:赤峪煤矿立即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