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 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为提高外来投资服务水平,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山西省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9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对《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要求,山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本行政区域外来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建立外来投资促进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来投资促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外来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来投资促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外来投资促进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外来投资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外来投资和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外来投资促进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投资者可以授予荣誉市民、城市形象大使等称号。
社会各界和相关人士于2021年5月8日前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030006)。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孟琦,程伟。联系电话:0351—6922108。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原标题:对突出贡献外来投资者 授予荣誉市民、城市形象大使称号 山西省多举措营造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