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五批4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截至4月16日,交办问题已全部办结。
编号D2SX20210411001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河西镇悬壶南村,杨界线马路有企业运输之前在村东南口院子里堆放的大量钢厂垃圾,每天早上5:00—8:00从该地将钢厂垃圾拉运到其他地方,粉尘污染,影响村民的耕地。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三批D2SX202104090015、D2SX202104090025、第四批D2SX202104100060、第五批D2SX202104110010、D2SX202104110009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此次举报主要反映的是,在查处杨界线西约150米处违法堆存点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责令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两家涉案企业清运工业固废(转炉渣和锅炉渣)问题。经现场检查,在清运过程中,两家涉案企业安排有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抑尘作业;安排有雾炮车用于装车时防治扬尘逸散;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安装有顶盖自动伸缩篷布密闭系统的自卸车,运输过程中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苫盖,清运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为: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于2021年4月12日对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分别处以41万元、49.2万元罚款;二是责令上述两家企业限期清运堆存点的转炉渣、锅炉渣,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建立健全工业固废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三是责成巴公镇、河西镇等乡镇政府要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目前,堆场内堆存的转炉渣和锅炉渣已全部清运完毕并规范处置。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为:一是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职责的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巴公镇柳坡掌村党支部书记牛永山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免去柳坡掌村环保网格员董军生的网格员职务,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给予罚款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司家川村支部书记司俊花,分管干部、村委副主任、环保网格员司和中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两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全镇,给予司和中罚款500元处罚。
编号D2SX20210411000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河西镇杨线西150米处,有一院内堆放大量工业垃圾,污染环境。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三批D2SX202104090015、D2SX202104090025、第四批D2SX202104100060、第五批D2SX202104110016、D2SX202104110010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群众反映的堆场位于杨界线西约150米处(巴公镇柳坡掌村和河西镇司家川村交界处)一废弃场地内,场地内堆存有巴公镇李村村民宋某某今年1月份以来从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购买的转炉渣和锅炉渣,共计约1.05万吨。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为: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于2021年4月12日对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分别处以41万元、49.2万元罚款;二是责令上述两家企业限期清运堆存点的转炉渣、锅炉渣,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建立健全工业固废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三是责成巴公镇、河西镇等乡镇政府要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目前,堆场内堆存的转炉渣和锅炉渣已全部清运完毕并规范处置。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为:一是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职责的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巴公镇柳坡掌村党支部书记牛永山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免去柳坡掌村环保网格员董军生的网格员职务,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给予罚款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司家川村支部书记司俊花,分管干部、村委副主任、环保网格员司和中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两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全镇,给予司和中罚款500元处罚。
编号D2SX20210411005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郑村镇代峪村,村委书记胡海军协同石材加工厂负责人在胡家掌村龙水沟和黑坡崖两处无证开采毁坏山林数十亩,破坏生态环境。经现场调查,举报反映的郑村镇代峪村实际为郑村镇半峪村,龙水沟位于半峪村界内,属裸岩地,观察点东经112.573943,北纬35.574674,该点确有开采大块石料痕迹,现场平台和道路损毁,道路分布有被草等植被;黑坡崖位于南闵、湘峪、半峪交界处,属裸岩地,观察点东经112.585466,北纬35.574089,该点确有开采大块石料痕迹,工作平台长50米、宽20米,道路损毁,分布有被草等植被,已经长期没有开采石料。经沁水县林业局现场调查和比对林保系统,该两处采石场占用地块为非林业用地。该两处区域是旧开采点,最早为村民建房自用,上世纪八十年代,湘峪2个煤矿和半峪2个煤矿开工建设,以及半峪村村民建煤场都在这两处区域取片石。2009年12月,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成立石材加工厂,在这两处区域开采石料,该厂于2010年通过拍卖在湘峪村东山自然村取得石材开采许可后,从2010年农历5月起停止在该两处开采石料。针对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半峪村龙水沟和黑坡崖两处地方采石的行为,沁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0016),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3500元,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缴纳。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此次举报的相关问题,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已对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20年11月办理结案。
编号D2SX20210411001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巴公镇附近有一家福上钢厂,有个人常年往河西镇杨界线西150米处倾倒钢渣,影响村民农作物,污染水源。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三批D2SX202104090015、D2SX202104090025、第四批D2SX202104100060、第五批D2SX202104110016、D2SX202104110009案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群众反映的“福上钢厂”应为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转炉渣等工业固废由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置。今年1月份以来,巴公镇李村村民宋某某分别从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购买转炉渣和锅炉渣后,堆存至杨界线西约150米处(巴公镇柳坡掌村和河西镇司家川村交界处)一废弃场地内,待价格合适时销售,赚取中间差价。堆场周边可视范围内有50余块麦田,庄稼长势良好,其余为轮作休耕农田,目前还未播种,不存在影响农作物生长现象。针对反映的污染水源问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提取距离堆场最近村庄柳坡掌村自备水井水样,现正在检测。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为: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于2021年4月12日对晋城市顺盛新型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分别处以41万元、49.2万元罚款;二是责令上述两家企业限期清运堆存点的转炉渣、锅炉渣,并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建立健全工业固废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三是责成巴公镇、河西镇等乡镇政府要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四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提取柳坡掌村自备水井水样,现正在检测,待出具检测结果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堆场内堆存的转炉渣和锅炉渣已全部清运完毕并规范处置。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为:一是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职责的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巴公镇柳坡掌村党支部书记牛永山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免去柳坡掌村环保网格员董军生的网格员职务,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给予罚款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巴公镇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司家川村支部书记司俊花,分管干部、村委副主任、环保网格员司和中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两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全镇,给予司和中罚款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