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15条实施意见,提高全省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其中,我省坚持激发民企活力,加强对民营上市公司高管的引导,通过人员聘任、考核方面的培训、指导、教育,全面提高民营上市公司质量,打造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山西上市公司板块。我省坚持源头质量把控,引导企业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利益导向,严防财务造假、虚假申报,综合施策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坚持“上市公司+”战略,用好现有上市公司平台,发挥好再融资、并购重组功能,持续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坚持风险防范常态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防范出现重大负面事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支持ST公司重组盘活,精准施策,用好“壳”资源,切实保护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加大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鼓励省内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实施并购重组,提质增效。支持省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省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省内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每年筛选一批优质企业加入“山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另外,构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每年从上市后备企业库中精选30家以上企业,命名为“山西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省内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发挥其培育、孵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