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6月29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省人大召开的《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推进会上获悉,自该《条例》实施以来,全省上下积极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大力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力培育壮大大数据产业,我省正在成为全国大数据发展应用的新高地。
《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宣传贯彻会现场
据介绍,为保障该《条例》的实施,我省将大数据发展应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2年)》《山西省“十四五”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以规划为牵引,蹄疾步稳地实施数据驱动,赋能社会治理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在完善标准体系方面,目前,我省企业和机构牵头制定大数据领域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15项,还有21项地方标准正在加紧研制中。
大数据发展应用始终与科技创新结伴而行,为此,我省把大数据科技创新作为实施“111”创新工程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加大大数据科技创新研发投入的同时,筹建了光存储、人工智能、未来基础计算架构等多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正在加紧建设国家先进计算太原中心,推动省科技厅在重塑性改革中专设了信创和大数据科技处,全方位整合优化科技资源,为大数据发展应用注入科技动能。
此外,《条例》实施以来,我省数据中心蓬勃发展。截至今年4月,全省在用、在建数据中心设计标准机架达到37.78万架,服务器能力约378万台,比去年同期增长61.7%。据工信部《2021年数据中心产业发展指数》披露,山西数据中心发展总指数继续提升,前移至全国第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