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 实习生 刘晶羽 任璟怡)7月20日,山西地质博物馆发布消息:即日起,该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地勘、矿业、土地、测绘等行业标本或见证物,征集活动长期有效。
此次征集范围及内容为:实物工具及设备,野外及室内工作中使用过的野外或室内工具、测量仪器、勘探设备等实物原件;创作材料,包括野外记录本、素描手稿、日记散文、书画作品等实物原件;历史资料,包括通知文件、报告图件、照片影像、宣传材料、证书奖状等实物原件;其他与地勘、矿业、土地、测绘等行业有关的资料或实物原件。
征集分捐赠、借展、有偿征集三种方式。其中,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捐赠,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价值的,将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移送中可能产生相关费用的,可向山西地质博物馆提出申请;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不改变所有权或保管权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期限的借展。移送中可能产生相关费用的,可向山西地质博物馆提出申请;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价值的特殊藏品。
藏品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保存状况较好,适合收藏及陈列展出。材料类藏品要求内容较为详实、整洁,仪器设备类藏品要求外观较为完整,两类藏品应至少能够反映下列内容之一:反映时代的历史文献;重要历史证据;代表行业重要成果;展示行业工作内容;展现行业人文风采。提供者需出具藏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和提供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所提供的藏品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若发生经济纠纷等类似情况,山西地质博物馆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捐赠及有偿征集的藏品由山西地质博物馆永久保存,所有权归于山西地质博物馆。
另外,捐赠及借展藏品时,由藏品提供者提供初步藏品资料信息,山西地质博物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由山西地质博物馆组织专家对藏品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双方就藏品的名称、数量、用途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等订立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藏品为捐赠品的向捐赠人发放捐赠证书。有偿征集藏品时,由藏品提供者提供初步藏品资料信息,山西地质博物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由山西地质博物馆组织专家对藏品进行鉴定、估价、商谈等,并履行山西地质博物馆相关程序,之后由山西地质博物馆与藏品提供者签订协议,实施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