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史晓莉、窦三马、秘书长王学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委员原光辉出席会议。副市长武健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建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世荣列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常青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常青希望新任命同志感恩组织、虚心学习、不负重托,在新的岗位上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为全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城篇章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常青指出,要提高站位,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要在借鉴外地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晋城市具体情况开展调研和立法;要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凝聚共识,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吸纳中央、省、市的新要求、新规定,使条例能更好发挥积极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常青强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站位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十抓安全”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下半年经济平稳运行。市人大相关机构要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的财政支出监督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强化审计整改,逐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支出全流程、全链条跟踪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常青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使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落实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线站位、瞄准一流标准、争创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市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晋城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城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8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10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暂缓审议表决《晋城市延河泉域和三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情况的汇报。
[编辑: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