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5日电 (任丽娜)记者5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特级明电通知,山西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打击六种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实施严惩重罚,并深挖彻查每一起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及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山西将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六方面行为: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釆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山西省政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采矿行为,严惩重罚、顶格处罚,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0%的罚款;对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顶格处罚,该吊证的吊证;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深入排查非法违法采矿案件中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彻查每一起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及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问题,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同时,各市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采取市级督导抽查、县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所辖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级抽查比例不少于30%,县级交叉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检查人员签字负责制,切实督促各县(市、区)将所有问题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此外,排查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还要利用2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前期排查是否全面、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查处移送是否到位、问责处理是否到位、非法违法采矿背后的“保护伞”和“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问题是否深挖彻查、是否存在新的非法违法采矿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狠抓整改,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
凡整治工作期间,应排漏排、应发现未发现、发现后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属地新发生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的,实行党政同责,严肃处理,对村级干部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及属地发生多起非法违法采矿案件的,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非法违法开釆矿产资源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山西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监管格局,全力维护好山西矿产资源秩序安全稳定大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