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今年以来,全省上下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通过供需两端综合发力,房地产开发市场呈现出投资快速增长,房屋施工规模继续扩大,商品房库存量持续减少、投机性购房得到有效遏制等良好态势。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753.3亿元,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完成582.3亿元,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施工面积 16883.8万平方米。
商品住宅投资占比提高
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商品住宅投资完成582.3亿元,同比增长24.0%,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 8.9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3.1%提高到77.3%;办公楼投资完成21.3亿元,同比增长25.8%,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44.4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2.6%提高到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完成62.5亿元,同比下降12.5%,降幅比上年同期扩大7.1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11.1%下降到8.3%。
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施工面积1688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9.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2210.8万平方米,增长11.7%,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8.4个百分点;房屋新开工面积223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4.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685.6万平方米,增长7.2%,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41.6个百分点。
商品房销售呈下降态势
上半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93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8%,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862.5万平方米,下降8.7%;商品房销售额683.0亿元,同比下降5.8%,其中住宅销售额 611.2亿元,下降8.1%。从期现房销售情况看,商品房期房销售面积752.5万平方米,下降7.5%,其中商品住宅期房销售面积 702.6万平方米,下降8.7%;商品房期房销售额602.9亿元,下降6.5%,其中商品住宅期房销售额543.7亿元,下降8.7%。从商品住宅分户型销售情况看,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销售面积90.1万平方米,下降29.9%,销售额58.9亿元,下降8.1%;90-144平方米住房销售面积610.4万平方米,下降0.2%,销售额396.6亿元,增长2.8%;144平方米以上住房销售面积162.0万平方米,下降20.9%,销售额155.7亿元,下降24.8%。
截至6月底,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932.9万平方米,比2018年末减少51.9万平方米,仅比同期商品房销售面积多0.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572.5万平方米,比2018年末减少66.8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24.2万平方米,比2018年末增加1.9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198.1万平方米,比2018年末增加8.2万平方米。
销量下降原因有三
山西省统计局分析指出,商品房销售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宏观政策效果显现,房贷难度加大;企业建设进度放缓,商品房供给量下降;消费者购房意愿下降。
宏观政策效果显现,房贷难度加大。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各级金融机构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投资性房贷,有效管控个人贷款购房,个人购房贷款连续5个月呈下降的态势。上半年,全省房地产企业资金到位993.1亿元,同比增长5.5%,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4.1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按揭贷款135.8亿元,下降22.9%,占本年到位资金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19.9%下降到14.6%。
企业建设进度放缓,商品房供给量下降。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逐步到位及市场自身的调节,商品房开发建设速度放缓,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速走低,竣工面积持续减少。上半年,全省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长8.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4.5个百分点,比2018年回落8.8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308.7万平方米,是6年来同期量的最低水平,仅相当于同期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3.1%,下降7.6%。
消费者购房意愿下降。今年以来,许多消费者对房价下降抱有期望,购房意愿下降。从支付购房款情况看,上半年,全省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中的定金及预收款262.8亿元,下降8.5%,占本年到位资金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2.5%下降到28.2%,已连续3个月呈下降态势。从各市商品房销售情况看,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的市是晋城(-38.5%)、太原(-23.9%)、朔州(-22.2%)、运城(-8.2%)、大同(-1.0%),其中太原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落入2015年下半年以来的最低点,成为影响全省回落的重要因素。
三条建议促进发展
同时,为促进山西房地产开发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统计局给出三条建议: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
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实至实处的同时,要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分类指导,积极构建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决遏制房价上涨,防止投资投机“卷土重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积极构建和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经营策略,调整户型结构,增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满足首次购房者需求;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满足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积极探索适应我省实际的住房租赁市场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和监管平台,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满足新增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
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减弱的决心。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本报记者 孟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