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涛)9月23日获悉,我省将全面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等各种待遇水平,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特级技师”等制度,拓宽技术工人晋升渠道。
我省现已发布《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将全面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等各种待遇水平,并最大可能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作用,使其在技术创新等方面大展身手。其中,将把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范围,适度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
同时,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创新研讨和创新成果评选、展示等活动。鼓励企业对参加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和期权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项的,可以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鼓励企业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办法,引导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技能人才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
另外,提高社会待遇,鼓励各市对重点领域紧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