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最关键、最紧迫时期,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晋城市疫情防控第128号令》,严格执行“八个一律”,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月7日晚9时开始运行的联防联控检查点查控登记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是经过31个市际卡口的人员必须通过联防联控检查点查控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本人通过手机端签订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晋城人驾乘晋城车在本市域范围内活动的只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登记卡口名称、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其他情形(驾驶人为外地人、同车人有外地人、晋城人驾乘晋城车从外省外地市返回晋城)要按照联防联控检查点查控登记表如实填写所列信息。通过卡口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测体温,并出示身份证与本人手机相关短信(一条为查控登记系统返回本人手机的信息,一条为运营商返回的手机漫游地信息)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对于无法通过手机端登录本系统的,各卡口应及时手工登记信息并通过电脑端录入,以便统计汇总;对于恶意上传不实信息、干扰联防联控检查点查控登记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