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3月1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说,我省将《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升级为省级专项预案,并修订了《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上述变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对两项应急预案进行了解读,发放了《操作手册》。各部门将根据预案制定应急联动方案,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应急处置合力,构建协调顺畅的应急指挥体系。
记者了解到,根据修订后的《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视情采取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停止食用或停止使用不安全食品等措施。应急专业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立即对事故患者进行救治,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尽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减低到最低程度。
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