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晋城市城镇居民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51元,农村居民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45元,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状况有效改善。
调查显示,2019年晋城市城镇居民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51元,比上年增加1182元,同比增长9.0%,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占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2%,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45元,比上年增加813元,同比增长13.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占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同时,晋城市20%低收入家庭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其中,20%低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个百分点;20%低收入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4.1个百分点。(李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