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和谐文明用餐文化,切断“口口相传”疾病传染途径,4月15日,市商务局、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在我市全面开展“文明餐桌及分餐制”行动。
“文明餐桌及分餐制”行动分类实施推进。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食堂自觉行动,全面开展,实现全覆盖。企事业单位食堂结合文明单位创建,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活动,率先开展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行动,发挥示范模范引领作用。社会餐饮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根据文明用餐及分餐制要求,配置设施,设置流程,扩大宣传,主动提醒,让文明用餐、分餐制、公筷公勺等新风尚引领用餐新潮流。
“文明餐桌及分餐制”明确了两大重点。一是“推进文明餐桌行动”。通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等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文明餐桌成效,继续在餐饮单位显著位置设置“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等温馨提示,主动提醒顾客文明就餐,杜绝浪费,主动提供打包餐盒,提醒顾客不酒后驾车,引导市民讲秩序,不喧哗,注意形象,文明用餐。二是“推行分餐制倡导公筷公勺”。引导餐饮单位主动实行分餐制,配置用餐设施,合理设置用餐流程,配备公筷公勺,并与消费者所用筷子、勺子在颜色上有明显区别,以免混用,结合文明餐桌要求,主动提醒、劝导消费者自觉分餐、使用公筷公勺,引导文明餐桌新风尚,杜绝唾液、飞沫“口口相传”,从源头上阻断病毒、细菌在餐桌上传播。
为推动“文明餐桌及分餐制”行动,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管理部门也将科学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对餐饮用具不合格的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记者 贾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