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04月20日)
4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这“40条”,是我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为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对“40条”进行深入解读,并介绍了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及举措。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保障全省工作大局
“40条”的出台,既是对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成熟经验、成型做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总结,也是以政策性文件形式对新形势下我省政法工作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的一次制度规范。突出了“细”和“实”两个特点,“细”主要体现在“40条”全文包括树立执法司法新理念、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监督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各个方面。“实”主要体现在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理念导向、政策导向、行为导向,指导大家干什么、怎么干,必将有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的自觉性,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精准度、有效性。
“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内容概括来讲就是要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
一是在践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中,提出要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切实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倾向及作风,并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企业和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二是在健全6项机制中,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三是在开展7项行动中,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7项保障重点中,提出了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及拆迁案件等具体要求,目的是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难纾困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作用。
五是在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中,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是在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中,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是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全省大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向全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
省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30条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质高效地服务保障我省转型发展、项目落地、改革深化、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暴力讨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侵吞霸占资产、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集资诈骗等危害社会秩序、破坏招商引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审理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破产重整、投资贸易、涉民生等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鼓励和包容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释放市场经济生产要素,支持企业改革,助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以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将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要求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把握司法政策,合理发挥检察职权,努力通过办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检察机关办案绝不止步于“结案了事”,而要追求解决问题。对于服务企业发展,省人民检察院已经启动“十个一”专项行动,努力通过送法入企、风险指引、帮助补漏建制、协调解决困难等方式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各级院检察长将带头办理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各类案件,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会,及时发布服务发展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人员提供办案指引。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最终要看结果,见实效。
全省公安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深化警企联动联防,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依托“一企(工程)一警”联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治安问题和实际困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将对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重拳出击、深挖细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假售假贩假等犯罪行为,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强力整治治安乱点,净化企业周边环境。全面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质效。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精准服务企业平台,实现公安机关服务企业106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在“40条”中,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17项,占到总任务的42.5%。省司法厅着重从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方面是法治保障,另一方面是法律服务。在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方面,省司法厅坚持良法善治,抓好地方立法工作。今年审核和推动的地方立法项目包括《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和《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禁毒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下大力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加强仲裁、人民调解等工作,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宣传,在全省打造一批普法基地。在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方面,省司法厅将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完善“12348”热线咨询平台建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网上调解、法律咨询、公证办理、律师聘请和司法鉴定指引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建设涉外法律服务省级“人才库”工程。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程。
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全省政法机关将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依法履职,在落实“40条”上出实招、见行动,做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同向发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造优良法治环境,护航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中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