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绍毅
5月13日,记者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文化企业受到极大冲击,一季度,全省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为21.7亿元,下降29.2%。
一季度,在全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中,大、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分别下降 31.4%、34.3%、29.6%、52.6%,其中,微型企业下降幅度比全部规上文化产业还低19.5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文化服务业三大产业营业收入全面下降,分别下降33.8%、32.5%、33.4%。
一季度,全省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为 21.7亿元,下降29.2%,文化相关领域9.5亿元,下降40.5%;除文化投资运营外,其余8个行业营业收入均下降,其中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分别下降68.4%、63.5%、52.6%。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等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下降12.3%,受冲击程度相对较小;而实体经济中,文艺创作与表演、其他游览景区管理、植物园管理服务、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影放映、音像制品出版、名胜风景区管理等行业小类下降幅度均在75%以上,分别达到91.1%、90.0%、89.5%、89.3%、86.7%、86.7%、84.5%、78.8%。
此外,全省11个地市一季度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全部下降,其中临汾、大同、晋城、晋中4市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营业收入分别下降49.3%、45.3%、44.2%和 43.6%;忻州下降7.6%,降幅最小。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文化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前期受抑制的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也将逐渐释放,文化市场受到的短期冲击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受旅游景区、室内娱乐等行业仍未完全开放,游客和娱乐人次受限等影响,我省文化市场仍将处于低位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