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设立“小金库”,违反规定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行为都将终身追究责任。
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就是省属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无论责任人是否在岗、离岗或者退休,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都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范围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等诸多方面。以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为例,具体情形包括:违反规定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反规定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等。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其中,扣减薪酬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绩效薪金、奖金)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禁入限制为,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原标题:企业责任人将被终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