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解决违规养犬问题,减少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以及消除犬只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加强全市犬类管理工作,我市警方积极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近日,我市警方已开出2张罚单,对违规养犬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
7月23日,白水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家住龙岭苑小区3号楼的王某(泽州县人),在家中违规饲养大型犬,民警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7月31日,该拒不改正,仍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大型犬,被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7月27日,钟家庄派出所民警在晓庄社区一民房检查时,发现王某某(河南平顶山人)饲养3条狗均未按规定登记,其中有大型犬1只,民警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8月3日,王某某拒不改正,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并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大型犬,被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据悉,《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自7月1日施行以来,警方对违反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的共2例,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146份。
警方提示,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是为了提倡大家文明养犬,尤其是在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在此,警方呼吁广大养犬人士要依规养犬、文明养犬,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养犬人。
(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