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用交通锥和电动车占着公共停车位。
“商户用电动车占公共停车位,就是不让我们停车。”家住欣和小区的王先生(化名)向热线001反映,他所在的小区门口有交警部门设置的公共停车位,但由于商户私自占用,导致空停车位无法停车。接到反映后,晚报记者与交警部门一同前往。
欣和小区位于城区新市东街东谢匠社区口对面,由于是一个老小区,“停车位很紧张”。为了缓解周围居民停车难以及响应车辆“进库、进位”工作,交警部门在该小区门前路沿石以上地面设置了数十个停车位。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门前东侧共有6个停车位,有4个被商户用“禁止停放”的交通锥和电动车占着,而在该小区门口的路边,就有一辆因为找不上车位临时停下的机动车。
“停车泊位施划不合理,紧挨着我家店铺,行人都不好走过来。”对于为何要占用停车位,一位临街商户老板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前去执法的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和静态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一同向临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这是公共地面,不能私自占有。”最终,私占车位的商户将电动车停放在了非机动车位上,也将阻拦工具收回。
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商户认为停车泊位施划不合理,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按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好停车秩序。
文/图 记者 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