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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谈】警惕“自动续费”的陷阱

时间:2020-08-17 18:00:08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扶 青

在网上煲剧、听音乐,总会遇到“试听1分钟”“无限长长长广告”。许多人只好购买了会员,可问题又来了,“自动续费”让他们吃尽苦头。日前,南宁的陈先生在电视上开通15元包月的影视会员,没想到默认收费到2099年,足足有79年之久。

“自动续费”并不令人意外。多年以前,不少用户就被名目繁多的增值电信服务费坑过——每月仅几元,倘若不留心查话费详单,恐怕根本不知情。现在,借助于移动支付普及,这种下三滥手段又一次借尸还魂:2019年,央视曾对50款热门付费软件做过一项调查,发现七成以上都有自动续费功能,并且很多都存在开通容易取消难等问题;今年4月,浙江省消保委对11个软件提出整改意见,“自动续费扣款未提醒”“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再次成为焦点。

具体来看,自动续费的手段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成了默认选项,将自动续费的条款隐藏在同意开通的协议之中,消费者不点开细看,很难发现问题;第二,干脆限制消费者的选择,只提供“连续包月VIP”和“半年VIP”等选项,没有单独包月选项,消费者只能退而求其次;第三,打着免费试用的幌子进行诱导,比如声称“一分钱试用30天”,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不知不觉扣款。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强加于消费者头上的“不平等条约”,是“霸王条款”。

消费行为就应该你情我愿,明明白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自动续费作为一种格式条款,应该充分地告知和提醒消费者,而不是“躲猫猫”。时至今日,仍有APP采用浅色小字等“最不显著”的提醒方式,乃至千方百计地瞒着消费者、忽悠消费者,是知法犯法,消费者完全可以主张此类条款无效。

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维权有一定困难。自动续费涉及金额通常就是十几元、几十元,消费者一般都选择协商解决,或者放弃维权。而一些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息事宁人的“弱者心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公益诉讼的思路上来。用好公益诉讼,可以形成倒逼作用,让不法商家感受什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治理力度,针对一些表现突出、根深蒂固的霸王条款进行强力整治,将一些明知故犯的商家拉进诚信黑名单,让他们感受到痛感,真正建立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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