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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9月1日实施

时间:2020-09-23 08:00:06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新闻网9月22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太原市博物馆事业发展,增强太原市文化软实力,《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草案)》分五章共3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和保障,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

太原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第一章共 7条,规定了促进博物馆发展的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管理责任、政府支持等内容,明确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博物馆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将国有博物馆的运行经费和非国有博物馆的补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规定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第二章共12条,重点阐述了鼓励和促进博物馆发展的具体办法,提出要建立具有三晋文化、晋阳文化、晋商文化、工业文化、醋文化等地方文化特色的博物馆,为我市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指明方向;鼓励利用古建筑、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红色遗址、近现代建筑等设立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提出了明确扶持政策,如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税收、规费等优惠,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居民标准等。

第三章共13条,提出了博物馆实行备案管理、标识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要求;规范了临时展览、藏品征集、基本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应发挥的作用;加强了博物馆藏品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数字化、智能化成果运用;对博物馆开展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与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共3条,主要规定了国有博物馆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内容。今后,太原市博物馆将坚决依照《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之规定,优化博物馆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鼓励和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积极推动博物馆间协同发展,促进各博物馆友好互动,提升博物馆行业整体水平;积极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开展多项特色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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