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一条条实实在在的普惠性减税政策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也为纳税人送上了一个更加精准的减税红包。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王旭斌就个人所得税新法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接受了采访。问: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具有怎样的意义呢?答:通过完善税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就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调节上的作用。个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还税于民,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问:这次个税改革作出了许多重大调整,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答:亮点一是以减负来惠民生,让我们的普通群众特别是一些中低收入群体有一个大的减负。一是将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全年基本扣除达到每年6万元;二是增加了住房、养老、育幼等切实关系到民生的专项附加扣除,增加了这一部分群体的获得感。亮点二是个税在调节收入平衡中的作用更大了。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一个人的“综合所得”,把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合并,平衡了不同税负。我们推进的“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就是让纳税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项扣除和税收优惠,给纳税人“查遗补漏”的机会,确保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问:在这次改革中,过去的分类征税变成了现行的综合征税,对纳税人有什么好处?此外,纳税人该如何用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呢?答:这一次个税改革,将以前个税征管模式的分类征税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管模式,总的来说,适用综合所得纳税人在新个税法实施后税负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以我们山西省内月工资收入1万元的职工为例,假设这名职工每月专项扣除的“三险一金”为2000元,按过去算法每个月需要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只需要每月缴纳90元。纳税人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优惠,有两种途径可以办理,第一种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每月预扣预缴个税时享受,采用这种方式,除了大病医疗需要按年扣之外其余五项都可以按月扣除;另一种就是纳税人自行申报进行享受,这一种需要在个人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扣除。问:省税务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来确保今年的个税汇算清缴能够顺利实施呢?答: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750余户单位的社保费征收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为确保今年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实施,我们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工作出发点,从三个方面为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护航。一是创新多种申报方式。汇算清缴可通过自然人手机APP、自然人网页端、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以及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二是畅通纳税咨询渠道。我们开通征纳互动平台,专人专岗,确保答疑及时、精准,个性化问题定位解答跟踪反馈,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成立专班、专家团队答疑解惑,宣传辅导;办税服务厅设导税服务、咨询服务热线。三是增强政策引导,做好提示提醒。对未及时申报或申报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发送信息、电话等方式提示提醒。问:疫情期间,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正常进行?答:为保障特殊时期汇算清缴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我们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培训辅导面,在确保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满足纳税人各类办税诉求,实行阶梯式分批次推进汇算申报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创新宣传服务举措,推出“一看就懂”“一试便会”的视频、动漫、图例、直播等不同形式的汇算申报操作指引;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实行全流程电子退税,推出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第三方渠道缴税渠道。问:个税汇算清缴后期管理服务中,还有哪些事情需要纳税人注意?答:有两点需要纳税人注意:一是专项附加扣除方面,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一定要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在税务部门进行抽查过程中如果留存资料不能佐证享受相关扣除相关情况,或者不能提供佐证资料,税务部门会进行追征税款。二是对6月30日以后逾期未进行申报且需要补缴税款的,补缴税款有滞纳金,如果经税务部门提醒催报催缴仍不申报,会涉及罚款或诚信影响。
本报实习记者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