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近日,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新编制的《太原市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城市内涝及水安全、水生态、水污染、水短缺等问题,太原市接续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保护和恢复太原生态本底资源,解决城市病,助力城市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并实现城市高效管制,将太原打造成全国的生态样板示范城市。该实施方案的近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研究范围为城市规划区范围271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太原市中心城区范围695平方公里,北至上兰和绕城高速公路北段,西至西山边山地区,东至东山边山地区,南至姚村。未来,通过落实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将在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四大系统满足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在水安全方面,确保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满足100年一遇,清徐县城、阳曲县城防洪标准满足5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中心城区为50年一遇,清徐县城、阳曲排涝标准为20—30年一遇;在水环境方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85%,黑臭水体治理达标率达100%,城市河道、水系水环境质量达到全面消灭劣V类地表水;在水资源方面,2030年提升污水再生利用率达40%以上,雨水资源代替自来水比例5%;在水生态方面,确保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程度100%,新、改建河道生态岸线比例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