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2月份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函〔2020〕77号)要求,预计12月汾渭平原主要污染过程有4次,考虑到污染过程发生频繁,短期气象条件变化对污染物清除作用有限,为提前减排,减少污染积累,同时避免短期预警变动调整对企业生产计划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延续本轮橙色预警,继续执行二级应急响应相关措施,解除预警时间另行通知。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
2020年12月4日
原标题:临汾市关于延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