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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法院强化诉前调解提高审判效率 用时一天半帮农民工讨回30余万元工资

时间:2020-12-09 14:00:05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终于拿到工资啦,孩子这个月的生活费终于有着落了……”一位农民工在调解室说。

又到年末岁尾,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成为辛苦劳碌的农民工最为牵挂的事。12月5日,寒冬中,泽州法院门口一片暖色,从这里走出来的二十几名当事人,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高兴与感激,对法官再三表示感谢。

原来,泽州法院立案庭用时仅仅一天半,就顺利调解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追“薪”金额达到30余万元。

12月4日,气温零下4℃,王某、 吴某等多位农民工走至泽州法院立案大厅门口,他们诉称受包工头赵某、张某雇佣,于2020年10月在某工程工地提供劳务,赵某、张某尚欠工人工资未支付。因赵某一直推诿不付,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赵某、张某支付拖欠他们的工资。

立案庭了解到,因索要工资,双方发生过打架,并致人受伤住院,影响较大,为稳妥解决该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秉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理念,迅速将这批系列案转入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一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说:“我们赚钱不容易,法官您一定要尽快帮我们追回应得的工资呀!”承办法官及调解员极力稳定他们的情绪,组织他们推选一名代表,法官一边做大家的释法答疑工作,另一边及时与赵某、张某联系,并约其到法院商谈解决办法。

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法官得知周某为该工程承包方,赵某、张某为分包方,赵、张二人以没有拿到承包方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与周某互相推诿,双方各执一词。

王某等工人情绪比较激动,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一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赵某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认识到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体会到农民工们挣钱的不易,与周某形成共识,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询问王某等人,得知此次索要工资款的农民工共20余人,为了能够使矛盾一次性化解,同时考虑到农民工要尽快回老家的情况,便决定周六加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及时解决此次纠纷。

12月5日一大早,泽州法院调解室就喧闹了起来,当事人双方共30余人,在法官的召集下来到法院参与调解。通过有序立案,确定案件总数为24件,法官与调解员再次就工资款项支付问题与赵某、张某、周某进一步细化,最终确定在拿到法院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当场发放工资款。随即,三名调解员、两个速裁团队便开始有序引导当事人办理手续,达成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制作法律文书。

经过近9个小时的连续作战,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赵某、张某、周某及时筹钱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当场履行兑现,2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7件当场履行,7件撤诉,整个过程井然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整个案件从法院介入到成功调解仅仅一天半时间,既化解了双方矛盾,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诉前调解案件,对于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解决面广量大的民事纠纷、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泽州法院在打好诉前调解第一张牌的同时,还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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