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年末大促”,每年临近这些购物节时,我们都在内心告诫自己:理性消费,不要被商家的打折促销所迷惑。然而,心里说着不要,手却很诚实,一不注意就又掉进了买买买的“大坑”里,真想穿越到古代,看看古人是如何应对这些“消费节”的。事实上,古代的购物节还真不少,主要集中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七夕节这五个节日。一年中,往往遇到这些节日,古人们除了大饱口福外,就是带着老婆孩子买买买!古代每个节日几乎都被商人利用过,这叫做“节令生意”。除常规节令之外,还有“集期”交易模式,即选日子进行商品交易。如今不少地方仍流行的“赶集”“赶场”风俗,就恰恰是这种古代商品交易模式的遗俗。宋朝时期,商品流通范围广,商品经济发展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商家为了提高商品的档次,喜欢把店铺装饰得非常的豪华,不仅招牌高挂,晚上还挂起五光十色的锦纱灯笼,把店铺照得如同白昼,吸引顾客上门。有的店铺摆挂商品宣传字画,张挂名人书画,附庸风雅,以此来升华店铺的品位与提高顾客的回头率。在饮食行业里,商贩们大多会让顾客先尝一点儿再决定是否购买,或者是直接让顾客先消费,吃完再给钱,这一行为就叫做“撒暂”。尝过之后,没钱买怎么办?那可以赊账或者用物品抵押啊!这就是古代商人们惯用的“赊销”。诗仙李白就抵押过:“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拿去抵押了吧,换酒出来!
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