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游泳馆公布《2021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
本报讯 好消息!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信息上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游泳馆公布《2021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宣布2021年将继续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元旦(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元宵节(2021年2月26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妇女节(2021年3月8日),市游泳馆向女性市民免费开放;
清明节(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5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劳动节(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5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儿童节(2021年6月1日),市游泳馆向全市6—12周岁儿童免费开放(需家长陪同);
端午节(2021年6月12日—2021年6月14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建党节(2021年7月1日),市游泳馆向全市党员同志免费开放;
全民健身周(2021年7月16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建军节(2021年8月1日),市游泳馆向退役军人、服役军人免费开放;
全民健身日(2021年8月8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教师节(2021年9月10日),市游泳馆向全市教师同志免费开放;
中秋节(2021年9月19日—2021年9月21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国庆节(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7日),市游泳馆向全市人民免费开放。 (本报记者)